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邛海国家湿地公园入选国家林草局《特色生态旅游地典型案例(第一批)》

近年来,凉山州始终坚持保护优先,以科普教育与自然体验为核心、社区共建共享为动力,实现生态提升、旅游增收、科普示范多重成效,探索出高水平保护与生态、产业、社区共赢之路,邛海国家湿地公园获评“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”“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”,并成功入选国家林草局《特色生态旅游地典型案例(第一批)》。


坚持立法保护,健全生态法治体系。出台全国少数民族地区首部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法规《凉山彝族自治州邛海保护条例》,围绕“保护饮用水源地、恢复自然湿地”核心目标,实施“退塘还湖、退田还湖、退房还湖”三大举措,邛海水域面积从1984年26.7平方公里增加到30平方公里,湖泊水质明显改善,湿地及周边区域鸟类种类从2014年的120种增至目前310种,生物多样性水平显著提升。


强化政府主导,建立多元投入机制。坚持“保护优先、科学修复”发展理念,累计投入60.8亿元用于湿地生态修复、生态搬迁及设施完善。其中地方政府投入占95.3%,同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(占比4.7%)。为减轻财政压力,西昌市国资公司以市场化模式购买邛海湿地经营权,推动保护与经济协同发展。


推动全民参与,丰富生态旅游产品。依托湿地生态与宣教资源,持续开展“世界湿地日”“爱鸟周”等主题活动,推出观鸟游、湿地研学、生态徒步等特色课程与线路,年接待游客量从开园初期的150万人次增长至目前585.9万人次,实现旅游综合收入5.9亿元。


创新保护模式,推动社区共建。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与全球环境基金在邛海落地“四川湿地保护项目”,开展社区参与式湿地保护试点,引导居民参与“生态种养+景观”小微湿地建设,发展湿地民宿、餐厅等业态,培育差异化在地品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