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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职责

  按照省委、省政府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部署,组织、协调各方面社会力量,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研究,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践,宣传生态文明建设成果;组织参加国际国内民间生态文明交流与合作,推动人类生态文明事业的进步与发展。

  其具体任务是:

  (一)开展生态文明课题研究,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探讨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问题,以大批高水平研究成果,为推进四川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动力、智力支持;

  (二)围绕国家和四川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任务,协助政府进行生态文明建设的综合评价和定量考核,为政府提供规划编制和决策建议;

  (三)参与和推动四川生态文明政策法规制度建设,建立健全生态权益保障体系,组织开展生态维权活动,维护公众合法生态权益;

  (四)开展生态文明领域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活动,构建生态文明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平台;

  (五)组织开展“美丽四川”系列活动;

  (六)组织开展有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公益性活动,承办政府委托的生态文明创建事宜;

  (七)组织生态文明开展相关的政策、法律、法规和环境评估、项目论证、技术咨询等服务;

  (八)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,组织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教育、培训、讲座、研讨活动,提高全川人民生态文明意识;

  (九)组织参加国际国内民间生态文明交流与合作,展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成就,借鉴国际国内研究成果和成功经验,为推动人类生态文明建设事业做出努力;

  (十)联系团结相关社会组织和企业,聚合多方面力量,共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。